中国地质学会青年地质科技奖(金银 奖)评选条例 |  | 来源 : 中国地质学会 | 发布日期 : 2022-05-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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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青年地质工作者奋发进取,促进更多的优秀青年地质工作者脱颖而出,中国地质学会决定设立“青年地质科技奖”,特制定本条例。 |
一、“青年地质科技奖”分为“金 奖”和“银 奖”两项。 |
二、评选范围:在地质科技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中国地质学会会员。 |
三、评选标准 |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科学道 和学风,并在地质科技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青年地质科技奖”。 |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文章发表后被多数同行专家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者。 |
2.在地质科技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
3.在传播地质知识和新技术 广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重要贡献者。 |
4.长期在边疆地区或常年在野外第一线从事地质工作,做出显著或突出成绩者。 |
其获奖者的成绩和贡献必须以国内工作获得的为主,凡完全在国外获得的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