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措施全力保障疫 防控时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  | 来源 :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 发布日期 : 2020-0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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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厅印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疫 防控期间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系统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当前疫 防控形势下的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工作。 |
《通知》指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各地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 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高度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统筹协调, 进疫 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支撑,全力做好全省重点项用地服务保障。 |
《通知》 确,要强化应急疫 防控项目用地保障 |
疫 防控期间,因防控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建设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等需要紧急用地的,可以依法先行使用。项目用地前,可以适当方式告知和征询土地权属人意见,并按规定给予补偿。疫 结束后,需要永久用地的,要积极配合项目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要督促有关单位恢复原状并及时归还,同时向省厅报备。各地要依法依规做好应急疫 防控项目用地保障和跟踪监管,严禁违规搭车。 |
《通知》指出,省厅开通用地审批绿 通道 |
对各市县上报的应急疫 防控、基础设施、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开通用地审批绿 通道,做到即受即审。在计划执行上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特别是省上 确的需近期开工建设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用地。疫 防控期间,全面实行用地审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所有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报件由市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待疫 结束后,另行通知补交纸质报件材料。 |
《通知》决定,即日起优化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流程 |
简化程序,合并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同步申报。优化报国家审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流程,将原按批次上报省政府审核,待省政府复函省厅同意后再上报国家审批的程序,优化为不再按批次报省政府审核、复函,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同步上报审核请示和代省政府拟订的向国务院申报用地的请示文件。 |
《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双周报告制度 |
各地在疫 防控期间要成立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专班,提前介入,跟踪督办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进度,有效缩短市级审查时限。每两周各市局要书面向省厅报告重点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进展 况,会商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省厅将通过电话、传真、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各地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督办力度。 |
《通知》强调,要夯实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责任 |
各市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夯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应急疫 防控项目选址,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要进一步 确市县在用地审查报批中的职责和权限,切实提高用地报件质量,降低补正率和退件率,有效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省厅强化对市县用地组件上报工作的督查督办,对影响工作进度、无理由迟滞上报的,将及时进行通报或约谈。 |